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王榮海 施鵬 湖北日報大學生記者團熊麗玲 徐蕾
  打車補貼沒了,買車補貼要來了。昨日,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討論通過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。該市將推出9條優惠政策推廣新能源汽車。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,最高可享12萬元補貼,而且免收ETC費用,還可免費在指定公共充電場所充電。該項新政近期將啟動實施,試行期至2016年6月30日。
  新能源車價格偏貴是影響普及的主要原因。對此,武漢出台的新政規定,單位及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,按國家補貼標準的1:1給予地方配套補貼(兩級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%)。武漢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介紹,按照國家有關政策,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,國家一般補貼3.5萬至6萬元,武漢市將按國家補貼標準的1:1給予地方配套補貼,這意味著個人在漢購買新能源汽車最高補貼可達12萬元。
  新政還在新能源車使用,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給出了優惠政策(詳見下圖配文)。武漢市還將新能源汽車納入政府採購範圍。
  截至目前,武漢已擁有6大汽車品牌、9大整車廠(含在建、籌建),整車產能將達240萬輛,而全市新能源汽車應用僅為1141台,具體到市民個人使用的車輛幾乎沒有。到明年底,該市財政將投入16.8億元,力爭推廣應用10500輛新能源汽車。
  (原標題:在武漢買新能源車最高享12萬元補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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